夫妻一方去世,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其归还银行信用卡债务吗?银行将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时,是否存在泄露客户信息的可能?
夫妻一方去世,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其归还银行信用卡债务吗?银行将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时,是否存在泄露客户信息的可能?
上海华万律师事务所的郝大海律师于2020年11月16日接受界面新闻的记者刘晨光采访,就此事作出相关回应。上海华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大海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,该案例可能涉及违规,一般“催收”只能对欠款的人进行催收,用影响其家人的方式催收是违反信息保密的法律规定,毕竟其家人不是欠债人。当事人去世,银行可以委托催收公司询问其家人是否愿意帮助还款,但既然是询问,肯定要客气,毕竟其家人没欠债务。
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十八条指出,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,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,不得采用暴力、胁迫、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。郝大海认为,就信息透漏给被授权的催收公司这一项,一般不认为违法。但如果银行要求催收公司向欠款人家属或者亲戚朋友催收,可能涉嫌违法。
郝大海认为,暴力催收可以导致很多违法行为,例如寻恤滋事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,因此我国严厉禁止暴力催收。一般的催收是否违法,要看具体情节,不一定都违法。“这个案例不算是暴力催收,但有以向家属催收的意思表示,可以认为是向家属催收,应该属于轻微违规违法。”郝大海说道。
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86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