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维股份索赔
2021/11/26 13:15:45 点击:
2020年7月24日,维维股份(600300)公告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:
在2017年8月26日到2020年5月7日之间买入维维股份(600300)股票,并且在2020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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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24日,维维股份(600300)公告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:
在2017年8月26日到2020年5月7日之间买入维维股份(600300)股票,并且在2020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。